今日起,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、工業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聯合發布的《互聯網信息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》(以下簡稱《規定》)正式施行。這是我國在人工智能生成內容(AIGC)領域出臺的首部系統性、專門性部門規章,標志著我國對深度合成技術的監管邁出了關鍵一步,旨在規范互聯網信息服務中利用深度學習、虛擬現實等技術生成或編輯文本、圖像、音頻、視頻等信息內容的行為。
《規定》明確了深度合成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的主體責任。服務提供者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技術保障措施,落實真實身份信息認證,并對深度合成內容進行顯著標識,避免公眾混淆。要求加強訓練數據管理,確保數據來源合法合規,并建立內容安全評估和應急處置機制。對于使用者,《規定》強調不得利用深度合成服務從事法律、行政法規禁止的活動,包括制作、復制、發布、傳播虛假信息,侵害他人肖像權、名譽權、隱私權、知識產權等合法權益。
該規定的施行,正值深度合成技術(如AI繪畫、虛擬人、智能對話、深度偽造等)在社交、娛樂、電商、媒體等領域加速滲透之際。技術帶來的創新與便利有目共睹,但隨之而來的虛假信息傳播、詐騙、侵權乃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風險也日益凸顯。此前,深度偽造換臉、AI生成虛假新聞等事件已多次引發公眾擔憂。《規定》的落地,為技術應用劃定了清晰的“紅線”和“底線”,體現了“鼓勵創新”與“規范發展”并重的治理思路,有利于引導技術向善,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。
對于行業而言,《規定》的實施意味著更明確的合規要求。相關企業需盡快對照規定,在算法備案、數據管理、內容審核、標識提示等方面進行調整與完善。這可能會在短期內增加運營成本,但從長遠看,建立可信、可控、可靠的深度合成服務體系,是贏得用戶信任、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基石。《規定》也為技術研發指明了方向,即更加注重安全、倫理和可追溯性。
對于廣大網民而言,《規定》的施行是一道重要的“防護網”。通過強制性的顯著標識,用戶在接觸AI生成內容時能獲得明確提示,有助于提升媒介素養和辨別能力,降低被誤導的風險。這也提醒公眾,在享受技術紅利的需提高警惕,審慎對待來源不明的合成信息。
《互聯網信息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》的施行,是我國網絡空間治理邁向精準化、專業化的重要里程碑。它填補了新興技術領域的監管空白,為全球治理類似技術提供了“中國方案”。隨著技術迭代與應用深化,相關法規體系仍需在實踐中不斷細化與完善,以期在激發創新活力與防范潛在風險之間實現最佳平衡,護航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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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5-12-28 19:36:41